(合同编号:INT–OPE-)云计算项目联合运维合同甲方:江苏××××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乙方:江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日期:年月日甲方:江苏××××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乙方:江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合作背景甲方是基于智慧服务云技术平台的信息内容服务商,拥有iService智慧服务云平台基础模块以及承接业务流程外包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乙方是全球领先的云计算技术与服务提供商,拥有云应用平台、云操作系统、智能信息平台、云管理平台四大平台产品及不同行业解决方案,并已申请和获得了多项发明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目前,××××科技云计算平台产品已大规模商用于不同行业与政府园区,并成为国内外知名高科技企业核心云技术产品的提供商;甲乙双方希望联合运维云项目。通过紧密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技术优势,以促进彼此产品的推广,并分享运维所产生的所有利益。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1.合作内容1.1项目描述本项目采用甲方iService云智慧服务外包平台,乙方相关云软件平台(未来将视情况扩展),将云计算先进技术和IT应用相结合,把IT作为一种服务提供给用户,该平台支持按需服务、弹性扩展、多租户模式、海量信息处理,具备高性价比,大大降低了用户的信息化成本。1.2合作运维时间本合同签署之日起。1.3运维地点在甲方指定场所对该项目进行运维。首期在江苏省常熟市、上海市金山区、山东省济宁市进行试点。2.运维收入分配2.1.联合运维所产生的收入计入甲方的专设账户,甲方依法缴纳税款之后剩余部分按照65%:35%比例进行分成,甲方享有65%,乙方享有35%;2.2.上述总收入包含项目运维所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收入,数据来源包括但不限于MasterOne的BSS计费系统所统计的运维收入。对于双方合作(仅指以双方公司共同名义出具书面材料提供给第三方)申请的政府扶持资金、第三方扶持资金以及因该合作项目而获得的奖励性、赞助性资金,亦按以上比例进行分配。2.3.甲乙双方各自的初始投入和日后项目中的软硬件维护升级费用,由提供方负责成本,不在总运维收入中扣除。2.4.每个自然月的前5个工作日,甲乙双方对上个月运维收入进行统计并确认;每月15日前,甲方将上月运维分成转账到乙方指定的专用帐户。乙方专用帐户信息:公司名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账号:3××××2.5.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分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的项目公司开具正式发票。2.6.如果双方对运维收入的统计数据存在异议,在双方统计数据误差不超过3%的情况下,以乙方BSS中的数据为准;如果误差超过3%,先行确认并履行无异议部分的分成;对于有异议部分数据,双方应重新核对,明确原因,及时解决。2.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双方承担的税款,由双方自行交纳。3.甲方义务3.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硬件)的搭建、项目运维、本地技术支持以及客户服务,同时须保证其所提供的基础设施质量,并对由此产生的咨询及投诉全权负责(除乙方责任、技术服务以及可能的其他瑕疵之外)。3.2.甲方须配合乙方做好系统实施环境的准备工作,确保云平台的物理安全。3.3.甲方充分发挥自身商业优势,全力开拓当地相关市场,宣传推广产品及服务,挖掘潜在客户。3.4.甲方承诺,在向最终客户销售时,必须遵守乙方制定的价格政策(参照乙方的市场公开报价),不得擅自调整销售价格或以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乙方规定(建议)的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甲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乙方书面报告。乙方将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甲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作出是否调整价格的决定。3.5.为确保最终用户顺利使用平台产品,甲方在与用户签订正式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乙方报备所有相关资料。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上述信息予以保密。如甲方拒绝向乙方提供最终用户的完整信息,乙方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