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论1.1项目概要1.1.1项目名称:XXXXX井场工程征占用草原项目1.1.2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1.3项目编制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AAAA设计院1.1.4项目建设地点:BB县CC镇1.1.5草原使用期限:项目区草原使用期限2年,为临时使用。1.1.6工程建设内容:井场、生活区、防喷池、防喷管线、道路。1.1.7草原征占用面积:临时征占用草原总面积62.85亩。1.1.8草场利用现状:项目区为牧民的放牧草场,草地类型为平原荒漠放牧场(温性砾石质荒漠草地),所占用草场已承包到户。1.1.9项目研究结论分析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田井开发项目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要求,符合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建设是根本和切入点”的战略思想。项目坚持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与发展相结合,以实现该区域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该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其2立项依据充分。此项工程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将促进新疆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带动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力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工程建设将加快BB县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和就业机会,将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促进BB县迈入小康社会的步伐。1.2补偿费用项目用地性质为临时使用草原用地,使用草原面积62.85亩,根据BB县草原监理所的鉴定,项目区草地等级为二等一级草地。按照国家临时使用草原需缴纳草原补偿费的规定,本次工程临时使用草原补偿由县草原监理机构按草原补偿基数收取,二等一级草地每亩补偿费基数为262元/亩,按补偿两年的期限计算,共计补偿费32933.4元。目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尚未出台,待具体的收费标准制定后再进行收取。1.3编制依据1.3.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石油建设用地管理办法》3(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1.3.2文件依据(1)农业部下发的《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农业部第58号令);(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新政函【1996】35号);(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草原监理费收费标准补充规定的通知》(新发改价费【2005】1138号);(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的通知》(牧草字【2011】23号);(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田井开发计划》。1.3.3其它依据(1)《XXXXX井场工程征占用草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书》;(2)BB县草场资源调查报告;(3)BB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4)BB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第二章项目背景及项目县基本情况2.1项目背景随着世界经济的逐步恢复增长、缓慢复苏,我国促进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政策措施开始发挥作用,经济稳步较快发展。2012年中国石油需求将继续较快增长,预计全年石油表观消费量将达到4.93亿t,较上年增长5%;原油表观消费量4.7亿t,增长5.4%,目前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受经济发展的需要,原油需求量仍在不断增加。塔里木盆地是我国最大的内陆盆地,地下构造极其复杂,油气普遍埋藏在地下5000m以下,是东部油田平均井深的2倍多,被公认为世界上油气勘探开发难度最大、储量较高的地区之一。经过40多年的勘探开发,塔里木盆地已探明油气资源总量150亿t,其中石油80.62亿t、天然气8.86万亿m3。截至2011年末,盆地油气探明率仅为18%,勘探前景十分广阔。BB县位于塔里木盆地西北部,境内油气资源丰富,是塔里木石油天然气开发的主战场,已探明的油气田有大宛其油田、克拉2气田、大北气田等。已探明石油贮量651万t,天然气贮量3847亿m3,尤其是克拉2气田含气面积47.1km2,探明天然气储量2840亿m3,大北气田含气面积达100km2,探明天然气储量1007亿m3,从而使BB县成为国家“西气东输”工程的主力气5源地。克拉2气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