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家庭关系一家庭关系的涵义及其种类(一)家庭关系的涵义所谓家庭关系,是指家庭成员间的互动或联系。由于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着婚姻关系和血缘关系,共同生活,有共同的利益,所以有着相互依存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使家庭成员相互不可分离不可缺少。家庭历来被看做由夫妻之间、父母与孩子之间的相互关系组成的一个具体系统,被看做是由婚姻关系或亲缘关系、生活的共同性以及相互的道德责任联结成的小群体。一方面由于家庭成员间的相互关系相当多,因此家庭被看做一个相互关系系统;另一方面,家庭又是一种稳定的社会组织,尽管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但它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说,都是最基本的构成要素。而家庭要适应变化着的社会关系,就必须实现内部关系的协调与团结。(二)家庭关系的类型家庭关系表现了组成家庭的成员之间的互动行为。这种互动,既包括物质方面,也包括精神方面。从人际关系的角度看,这种互动又包括不同家庭角色之间的联系。按照家庭成员间的人际互动,家庭关系应包括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兄弟姐妹关系、婆媳关系、妯娌关系、祖孙关系、姑嫂关系、叔侄关系等。按照家庭成员间的互动方式或类型划分,可以从生物、经济、法律、道德等多种角度来认识家庭关系。前苏联的家庭关系专家科瓦廖夫把家庭关系划分为七类:(一)社会生物学关系。其中包括家庭成员因性别、年龄、人数、出生率水平的不同而形成的生物学意义上的血统关系;(二)构成家庭物质生活基础的家庭经济关系。其中包括主持家务、家庭收支、家庭义务分配等方面的关系;(三)法律关系。这种关系的作用是,依照法律来调整结婚与离婚,调整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调整父母、孩子以及其他亲属间的关系,解决继承问题;(四)道德关系。这种关系涉及到家庭情感与义务关系的问题;(五)心理关系。这种关系涉及到家庭成员的心理气质,相互作用的范围,其主要功能是增强家庭成员的相容性,调节家庭内部的心理气氛和情感。除了上述五种关系外,还有教育关系以及美学关系等方面的内容。总之,家庭关系的内容多,种类也多。这些互相紧密相连、彼此交织在一起的关系,决定着家庭的稳定性和家庭功能的实现程度,决定着家庭生活质量的高低。科瓦廖夫的家庭关系分类主要基于家庭关系的功能特征。而就家庭成员互动的性质或状态而言,我们又可以划分出以下几种类型:(1)以相互支持和帮助为前提的实现共同目标的合作关系;(2)以家庭全体成员的相互利益为基础的、民主协议的平等关系;(3)家庭成员间矛盾尖锐、家庭团结在外部压力之下被迫维持在表面上的对抗关系;(4)家庭成员间矛盾恶化引起家庭关系破裂,需要社会规范力量加以调整的冲突关系。家庭关系的理想性质应当是家庭成员相互平等与合作,相互支持与援助,共同承担责任。对抗和冲突对家庭无疑是有害的。但家庭关系的不同状态会不同程度地出现在各种家庭中,促进或妨碍家庭的稳定性,促进或妨碍家庭成员中的正常家庭生活和活动,扩大或缩小家庭在履行其重要功能时所能取得的成就,因此家庭关系的调适尤为重要。可以说,正是家庭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家庭的最终幸福。二家庭关系的特点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关系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各种联系和关系的总称。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看家庭关系具有以下的特点。(一)家庭关系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联系纽带,表现为有婚姻血缘关系的人之间的关系(包括由收养关系建立起来的拟血缘关系)。其中,以婚姻关系为纽带的人称为姻亲,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称为血亲。婚姻关系是自然与社会两重因素的构成物,是两性间具有由规范所指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它是两性间的交往,具有排他性。血缘关系以血亲或生理联系为基础面形成,是人类最早的社会关系。家庭关系以婚姻和血缘为根据,因面与其他社会关系相比,有着不同的联系纽带。(二)家庭关系是社会中较为简单、基本和初级的关系。家庭关系具体体现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互动联系,反映了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的人与人之间广泛、深入、直接的交往,交往程度密切,因而是基本的社会关系和初级关系。(三)家庭关系体现了家庭成员间特殊的相互行为。这样的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