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餐饮店合作协议书甲方:乙方: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第三条合作期限本协议生效时起至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第四条合作方式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甲乙双方以合作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
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
具体如下:1
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
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2/7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作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