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取消我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严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取消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明确技术路线,加快工程建设,2019年底前取消全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工作目标依托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技术,建立ETC门架系统,大力发展ETC用户,货车采取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取消计重收费,实施所有车辆按车型收取通行费,ETC车辆分段收费,人工收费(MTC)车辆分段计费、出口统一收费,确保2019年底前取消全省省界收费站,配合实现全国高速公路一张网运营的工作目标。三、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各市(地)政府(行署)、相关部门、各业主单位(包括省交投集团、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大广高速公路大庆管理处、七台河市依七高速公路管理处、鸡西市交通局公路收费管理处、北大荒农垦集团)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业主实施,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行动”的原则,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同推进,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一)加快建设和完善高速公路收费体系。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建设的总体技术方案、工程建设方案、运营和服务规则、网络安全防护制度要求。1.积极推进项目前期立项。严格对表对标国家实施方案,打破常规,抢前抓早,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落实项目资金,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前期立项审批工作。〔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改委、财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地)政府(行署)、业主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6月20日〕2•全力加快项目建设实施。(1)升级改造省交通信息中心、省ETC中心系统。主要包括费率管理系统、ETC发行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稽查管理系统、通行介质管理系统,新建网络安全监测与防护系统。(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公安厅、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业主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2)改造路段中心系统。实现路段中心系统对所辖路段、收费站交易信息查询、收费统计报表、稽查管理、ETC门架及关键收费系统设施运行监测、数据传输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功能。(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业主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3)改造收费站系统。升级站级系统软硬件配置,支持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CPC卡)调拨管理、特情业务处理、联合稽查、跨省通行费查询等功能。改造收费车道系统,将现有MTC车道改造成ETC专用车道(每个收费站进出各保留至少一条ETC/MTC混合车道),做到所有车道均可提供ETC服务。入口治超工作获取的货车车型、轴数、重量等相关数据与入口收费车道系统实现数据共享。(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业主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4)新建ETC门架系统。建设省界ETC门架与非省界ETC门架系统,实现ETC车辆分路段计费扣费,MTC车辆分路段计费。同时开展安全设施及路面恢复等配套工程,完成省界实体收费站拆除工作,实现取直通行。(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业主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5)建立通信传输通道。做好部中心系统、省中心系统、站级系统(ETC门架系统、收费站)三个系统相互之间安全、稳定、可靠的主备通信链路。(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业主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3.工程测试与系统联调。完成省内系统自测与CPC卡互联互通测试,配合部省系统联调联测,确保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相关系统软硬件正常运行。(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通信管理局,责任单位:业主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