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同之处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
现行版本是2015年10月党中央印发、2016年1月1日实施的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
和上次修订后较为不同的一点是,本次中央要求把学习《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梳理本次修订后《条例》中各部分的主要变化,从微观中看到中央对党纪要求的变化
第一编总则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第一章主要有三个变化
首先,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在此前的基础上,增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同时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其次,增加了“四个意识”的表述
2016年1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后,经过两年的实践发展,最终写入了《条例》
第三,新增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条款
这部分内容最早在2015年由王岐山提出,后于2016年底写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主要调整了两部分内容
《条例》强调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此外,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新《条例》细化了不同的情况
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