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唐国际托电五期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制度摘要】业务类别安全管理类适用范围适用于内蒙古大唐国际托电五期工程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托电五期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依据国家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托电五期工程实际制定的管理的规定
《细则》共分七章六十一条,主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规定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好有限空间作业的开展和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五期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提高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窒息、中毒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集团公司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限空间作业防止人身伤亡事故重点要求》的通知(安生〔2015〕1313号)以及大唐国际《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高风险作业管理指导意见》(安环〔2016〕4号)指示精神和要求,依据《关于规范生产现场高风险作业许可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编制本细则
第三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自然通风不良,易发生中毒、窒息、淹溺、灼烫伤、触电、坍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空间
第四条生产场所主要的有限空间包括:(一)容器类:如凝汽器,热交换器,凝结水箱,主辅机油箱及事故油箱,疏水扩容器,储油罐,储气罐,化学储罐(水箱),酸碱罐,液氨储罐,蒸发器,脱硫吸收塔,事故浆液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