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规范化使用与管理2016.04.13抗菌药物滥用的危害浪费卫生资源,影响疗效增加不良反应发生加快细菌耐药性产生简要回顾200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旨在规范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尤其是规范围手术期病人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两网的建设2009年3月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2009]38号)----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病人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的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规定了建立和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促进抗菌药物的规范化使用、遏制耐药菌的产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确定了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如抗菌药物品种数、使用率、手术预防用药要求等。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和要求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1小时(新的指导原则规定)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50%;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和要求38号文件中关于预警、干预措施•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三年专项整治前后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概况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应是已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非限制使用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2.抗菌作用较强、抗菌谱广,经常或过度使用会使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4.新上市的,在适应证、疗效或安全性方面尚需进一步考证的、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殊使用类别的抗菌药物分类三线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比阿培南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夫西地酸等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静脉),伏立康唑(注射),两性霉素B分级管理办法住院医师----(经过抗菌药物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合格)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主治医师以上主治医师以上----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仅限于仅限于11天用量天用量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