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规范化使用与管理2016
13抗菌药物滥用的危害浪费卫生资源,影响疗效增加不良反应发生加快细菌耐药性产生简要回顾200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旨在规范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尤其是规范围手术期病人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两网的建设2009年3月下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2009]38号)----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病人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尤其是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的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规定了建立和实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促进抗菌药物的规范化使用、遏制耐药菌的产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确定了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如抗菌药物品种数、使用率、手术预防用药要求等
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和要求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1小时(新的指导原则规定)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
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
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接受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