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手册根据“三基”建设要求,特编制山西沁河源国家湿地公园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如下
一、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指涉及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主要有:《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西湿地保护条例》《中国21世纪议程一一林业行动计划》《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细则》《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地管理暂行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办法》《木材检查站管理办法》
二、单位和岗位职责、标准(一)单位职责11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山西省林业厅、太岳林局有关湿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
负责组织编制公园总体规划及生态管护、开发等规划并负责组织落实
负责依法依规对规划区的水体、水位、水质、风景、土地、文化遗存、生物多样性、湿地地形地貌及其自然生态环境实时监测保护和管理
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对规划区内的建设、规划、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审批或处罚
负责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并予以管理
负责对外宣传、推广、传播、交流湿地科学知识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区内的林业林政、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工作
承办局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工作职责1
办公室负责湿地公园科普宣教工作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2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