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食堂管理工作,确保学院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堂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堂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食堂经营单位指学校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的实体(包括学生食堂、风味餐厅及教职工食堂)
第三条学校食堂经营单位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章食堂管理监管第四条学院后勤保障部代表学院对学校食堂经营单位行使日常监督管理职责
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学院食堂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食堂经营单位履行经营管理合同、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负责对学院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食品价格的监管、整治
(三)及时了解师生对食堂经营单位的意见、建议,受理食堂经营单位服务中的投诉事宜
(四)协调食堂经营单位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关系
第五条食堂经营单位须指定食堂负责人,负责本食堂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
第六条食堂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必须在食堂内进行,不得在其他场所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第七条学院成立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党政部、学工部、后勤保障部、食堂负责人组成
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保障部,设食堂食品安全专职监督员
第三章食堂经营单位第八条凡在学校从事食堂活动的经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和取得从事食堂经营活动的相应资质
第九条食堂经营单位享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管理经营权利,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条食堂经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确保膳食卫生安全,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一)提供在校师生的就餐服务,确保饭菜价格合理,不得随意调整菜价,菜品搭配,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等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