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村民小组长工作意见村民小组是农村工作的基础,是连接镇党委政府、村两委与村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农村各项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村民小组长队伍是农村干部队伍的重要基础和后备力量,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作用发挥明显的村民小组长队伍,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保证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的本质要求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现就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村民小组长必须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村两委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村党支部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
村民小组的设置、调整以及村民小组长的选配、管理、培训等各项工作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有序地进行
二是坚持依法自治的原则
发挥村民小组长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组织和引导本组村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以《村民自治章程》约束村民的社会行为,建设和谐新农村
三是坚持扩大民主的原则
规范村民小组长的权力行使,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办理公共事务、维护公共利益,保证本组村民有机会参与组务的决策和管理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村民小组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农村基层基础建设
二、主要内容(一)村民小组长任职条件村民小组长原则上应为18-60周岁的本组村民;在本村民小组中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威信;奉公守法,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解决问题能力;熟悉劳动生产技能,能带头勤劳致富;身体健康、热心为本组村民服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能提名为村名小组长候选人或作为自荐人:第1页共6页1、煽动群众或公然无理对抗上级党委、政府政策执行的;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2、2006年1月1日以来被查实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的;参与非法上访、聚众闹事造成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