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出台并下发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十条便民维权措施一、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通过相关网站、宣传单、宣传册、宣传画、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常识和便民服务措施等动态信息,保证流动人口、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
二、各级人口计生工作机构要通过有效方式,向流动育龄群众公布辖区内指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机构、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地址、服务项目及联系电话,为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方便、可及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
三、现居住地应及时为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农民工依法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检查,并如实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四、现居住地要畅通服务渠道,在流动人口、农民工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贸市场设立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1十、通过公布国家和省级人口计生部门维权电话,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中增设基本权益栏目、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网站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畅通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诉求渠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通知要求,国家人口计生委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的业务工作和调研工作中,帮助督促检查,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将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十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流动育龄群众充分享有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权利
第二篇: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十项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十项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第1页共7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指示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机制,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