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资管理,完善物资请购、采购、收发领用及处置等流程,降低物料消耗成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物资范围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除固定资产和工程物资以外的各种物资,包括食材原料、酒店物料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其他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物资,工程物资是指基建工程项目中的采购物资,工程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营后的维护保养用物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按照物资是否必须入库管理,分为仓存物资和直拨物资
除了酒店厨房用的食材原料,以及其他有证据表明不能储存在仓库的物资外,其他物资均为仓存物资
第三章物资申购第五条直拨物资的申购部门为物资使用部门,仓存物资的申购部门为财务部管理的总仓
第六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和物资库存实际情况,业务部门可以设立二级仓,二级仓物资申购由各业务部门报总仓汇总集中申购
第七条物资申购流程一、物资申购部门填写《物资申购单》
二、联系采购中心询价,填写预估价格及预算金额
三、根据审批权限交由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总会计师、总经理签名核准
四、经审批的《物资申购单》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申请部门自存,第二联交采购中心购货
第八条申请时限一、对于仓存物资中的常用物资,仓库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将审批完成的《物资申购单》交采购中心
每周递交时间为2次,第一次时间为周一下午4:00之前,第二次时间为周四下午4:00之前
二、仓存物资中的特定物资,申购部门根据供应周期提前递交《物资申购单》
三、直拨物资中的厨房食材按以下规定时间请购:(一)干货类,申购部门至少提前3天向采购中心提交《物资申购单》
(二)鲜货类,申购部门至少提前1天向采购中心提交《物资申购单》
(三)直拨物资中的其他专用物资,申购部门根据供应周期提前向采购中心递交《物资申购单》
第九条审批权限一、单批次请购预算在1000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