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医院学科发展的总体目标,培养和选拔一批具有较强学术竞争力的骨干人才,为今后申报XX省各级人才计划提供强力支撑,医院特设立XX省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第二条XX省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培养计划是我院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是构筑院学科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完成医院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的基础。第三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得到过本计划资助的在医院在职员工均可提出申请。第四条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个人申请,专家评审考核,院部审定公布的方式进行遴选。第五条本计划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医院后备学科带头以自由选题形式开展的学科前沿探索和多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后备学科带头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从事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及发展前景,通过本计划的培养,有望成为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的本院科技工作者。第七条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曾经或正承担市部级、局级以上课题的负责人;2、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3、曾经或正承担校、局级人才培养计划者;4、某项医疗技术处于市内先进水平的医疗技术人员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5、近3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不少于2篇;6、近3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5分及以上;第1页共11页7、其他特别优秀的学术骨干。第八条医疗、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第九条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十条XX省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培养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第十一条医院科教处受理申请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及其项目进行考核评审,经经院部审定批准后,正式列入医院后备学科带头培养计划的申请者将予以公布。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列入医院后备学科带头培养计划的人员将获得专项经费资助5万元/年,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3年中必须完成3~12个月的国外专业培训一次。经费按年度拨款,专款专用;获得资助者由院部与受资助者所在科室及受资助者签订合同,由医院科教处对资助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第十三条培养计划一旦立项,项目的开展及经费管理将按照《XX省第十人民医院科教经费管理制度》以及《科研计划课题制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第十四条受资助者必须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总结报告;所在科室有支持并督促受资助者认真开展科研工作,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及总结报告的权力与职责;终期考核时必须有2~3篇sci论文发表或获得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医院科教处负责解释。第二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为了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学科梯队的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从医院发展和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第2页共11页高要求。在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中,要引入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申请条件(一)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0周岁。在本院工龄连续满3年以上,在临床第一线工作。(二)优秀学科带头人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做出过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成果;或对本学科以及相关学科领域发展有较大影响,被国、省、市内外同行公认有创新性成果或业绩者;或掌握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并对医院学术地位的提高做出突出贡献者。(三)申请者必须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为医院做贡献的奉献精神。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曾经或正在承担市、区级及以上重点课题的负责人;2、获得市、区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