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医院学科发展的总体目标,培养和选拔一批具有较强学术竞争力的骨干人才,为今后申报XX省各级人才计划提供强力支撑,医院特设立XX省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第二条XX省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培养计划是我院人才培养工程的重要环节,是构筑院学科人才高地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完成医院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的基础
第三条凡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没有得到过本计划资助的在医院在职员工均可提出申请
第四条本计划以项目形式申报,采用个人申请,专家评审考核,院部审定公布的方式进行遴选
第五条本计划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医院后备学科带头以自由选题形式开展的学科前沿探索和多学科交叉研究项目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后备学科带头是指在某一学科、专业技术领域从事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及发展前景,通过本计划的培养,有望成为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的本院科技工作者
第七条申请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曾经或正承担市部级、局级以上课题的负责人;2、厅局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3、曾经或正承担校、局级人才培养计划者;4、某项医疗技术处于市内先进水平的医疗技术人员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5、近3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不少于2篇;6、近3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之和达5分及以上;第1页共11页7、其他特别优秀的学术骨干
第八条医疗、医技系列申报者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护理系列申报者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九条申请者应是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0周岁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十条XX省第十人民医院后备学科带头培养计划每年申报评选一次
第十一条医院科教处受理申请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及其项目进行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