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家堡小学教师评价体系目前,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全国各地已全面推进,然而,与之相适应的评价制度的改革却相对滞后,特别是教师、学校的评价制度尚未健全
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教师,学生的成长、发展在教师,新课程改革的成败更在教师
2002年,教育部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评价体系
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广大教育工作者必须尽快转变观念,改变传统的以学生学习成绩作为评价教师惟一标准的做法,建立起一套体现新课程理念的新型多元的教师评价体系,确保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
一、转变评价观念长期以来,对教师的评价是一种面向过去的终结性评价,评价的功能是管理与奖惩,评价的主体是领导者,评价的方法过分地追求量化,其目的是为了给教师下一个结论,便于进行比较与甄别
这种评价不利于教师积极性的发挥,阻碍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2001年,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申明确指出:“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在课程评价中又提出:“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
强调教师对自己的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由此可见,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教师评价是发展性评价,是一种面向未来的形成性评价
它不仅关注教师的过去成绩和工作表现,更关注教师个人未来的专业发展需求
发展性教师评价认为,每位教师都有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可能性,而评价则是教师获得专业发展的重要促进力量
因此,我们在具体操作时,要十分重视教师本人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关注教师的个性差异,实施多主体评价,强化评价的导向、激励、诊断、调控、反思、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