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考查课《法律基础》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一、简答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
法律制定的概念及程序
答:法律制定,又称为“立法”
它是指有法的创制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一般也简称为法律的订修、废活动
这种活动,是将一定的阶级的主张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成为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国的立法大致有以下几个基本程序,即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议案的审议、法律议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等阶段
简述宪法的概念及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答: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三、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四、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五、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六、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七、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八、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九、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民事4
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
答:能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1)合同2)侵权行为1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合同缔约上的过失5
简述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
答:我国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
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采用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原则为补充的原则
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我国行使属地管辖权
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属于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权我国公民在我领域外犯我国刑法法规定之罪的,我国行使属人管辖权,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