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坟墓规划总体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对我市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进行彻底清理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市殡葬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及佳市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完成,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二、清理范围重点清理市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坟墓
即,位于市区东部镇所辖区域内的所有坟墓
三、任务目标20XX年6月底前,按照彻底清查、永久清除的原则,完成市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所有坟墓的清查、清理和迁移工作
四、方法步骤(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20日)
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清理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启动清理工作
(二)宣传动员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
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殡葬改革的相关政策,发布《公告》、印发《宣传单》、设立公示牌,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丧主参与清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登记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
由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清理范围内的坟墓进行初步登记,并接受丧主咨询答复
(四)调查摸底阶段(4月5日至5月20日)
由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核查组,深入实地调查摸底,查清所有坟墓位置、数量等情况,做好相关影像资料的采集和统计上报归档等项工作,并最终确定清理补偿数量
(五)集中清理阶段(5月20日至31日)
由清理工作领第1页共3页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和监督丧主自行对坟墓进行清理、处理或迁移,并出据清理迁移证明
(六)补偿阶段(5月31日至6月末)
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持清理迁移证明的丧主,按规定发放补偿金
(七)收尾阶段(6月10日至20日)
由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逾期没有迁出的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