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工作内容及流程一、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内容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是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立项批复阶段的工作,包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项目立项所需的环境影响评价、土地预审、节能评估、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项目选址意见书、文物调查、地震安全性评价、生态环境敏感区生物多样性评价、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筹资方案等一系列支撑性报告的编制,以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的报批工作
国家高速公路项目有9项属国家审批,有5项属省内审批(见下表);省高速公路项目14项工作内容全部在省内审批
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权限划分序号内容批复1工可报告国家审批2发改委咨询评估意见3交通运输部行业审查意见4环评报告批复5水保方案批复6土地预审批复7节能评估8社会稳定风险评估9项目筹资方案110地质灾害评估批复省内审批11矿产压覆批复12文物古迹影响评价备案13地震安全性批复14项目选址意见书二、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国家高速公路由国家发改委审批,省高速公路由省发改委审批
(一)国家高速公路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国家高速公路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高速公路网五年规划内的项目的前期工作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云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交由云南省交通咨询公司咨询审查,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项目所在地州市县人民政府进行预审,统一意见,推荐科学合理的路线方案,送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审批
同时省交通运输厅委托项目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代行项目前期业主职责,开展环评、水保、土地预审等支撑性文件的编制与报批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接到工可报告后分别委托咨询评估单位,赴现场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咨询、审查意见,工可编制单位按咨询、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经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核2确认,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