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32号)和XX市纪委《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30”工程的实施意见》(温纪〔2008〕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措施、新载体,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二、工作目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一年一个台阶,稳步推进
第一年为初步创建阶段,选择全县38个乡镇的58个村作为第一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创建村,力求创建村在权力运行规范、民主制度建设、村务监督管理、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有所突破;第二年为示范推进阶段,各乡镇要借鉴第一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创建经验,全面推进其他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三年为整体提高阶段,进一步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整体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并按照创建标准表彰一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先进
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全县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日趋健全,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第1页共3页密切;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县实际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创建标准和重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创建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关于2008年全县农村基层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