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集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6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山东省环保厅》(鲁环发〔2015〕113号)之规定和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建立镇、管理区、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管理区、村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将监管责任落实到管理区、村,落实到岗位,构建覆盖全局、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环境监管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
二、网格划分二级网格:在全镇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
镇长为二级网格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配备专职环保工作人员,保障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
三级网格:以行政村为单元,在村委会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
村委会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指定一名村委会成员专门负责环保工作,在二级网格的指导下开展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三、职责分工1、二级网格二级网格在一级网格(县政府)指导下加强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两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对辖区内环境保—1—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全镇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镇政府有关部门,充分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按照《宁阳县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宁政办[2015]87号)的要求,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负责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时的各项措施
经贸办:在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