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在全市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2012年11月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清理在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刚才,贯纪同志对本次专项行动做了具体部署,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务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强调四点意见。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清理违建的紧迫意识。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违法建筑问题也日益突出,屡禁不止,阻碍了城市建设,破坏了投资环境,到了非下猛药、彻底整治不可的地步。我们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清理违法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方面,清理违建是近虑远谋之需。我市的违法建筑虽然进行过多次整治,但未得到根本上的控制,在部分镇街甚至有蔓延之势。据市综合执法局的统计,截至目前全市有各类在建违法建筑多达1500多宗,同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范围大。所有镇街都有在建违法建筑,包括民房住宅、工业厂房、商品房、写字楼、公共建筑、农民公寓等各类建筑。二是规模大。有些地方违法建筑愈演愈烈,越建越高,由单家独户违法建设演变到和开发商合作成片开发,虎门有个社区居然建了20多栋、每栋十几层的违法建筑。三是胆子大。由双休日、节假日及夜晚遮遮掩掩修建演变到肆无忌惮公开违法建设,甚至拒不执行监管部门责令停工要求,一再抢建。这些违法建设行为,从当前形势讲,严重扰乱了城市建设秩序,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埋下了质量安全隐患,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长远发展讲,增加了城市开发建设的成本,压缩了大项目落地的空间,削减了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筹码,降低了城市的功能、容量和品位。因此早动手早主动,查处得越彻底,付出的代价就越小,第1页共5页社会资源的浪费就越少。其二,清理违建是依法行政之需。违法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少数干部对违法建筑不敢抓、不敢管,或者包庇纵容、以权谋私,甚至自己带头搞违法建设,严重败坏了风气,败坏了政府的形象。违法建筑能不能控制得住,该拆的能不能拆得了,是检验我们的政府有没有执行力、有没有公信力,我们的干部称不称职、敢不敢负责的标准之一。这次下发的专项行动方案先后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会议明确指出要对违法建设实行严厉打击,并要求三打办和两建办都要参与行动,深挖保护伞、斩断利益链。决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否则就会屡战屡败,空忙一场,又失民心。二、攻坚克难,全力完成清理违建的目标任务。清理违法建筑是一场硬仗,我们要拆掉的不光是违法建筑,还是小部分人非法攫取的既得利益,阻力之大可想而知。但**景观综合整治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只要坚决依法一抓到底,困难都是可以战胜的。一方面,要防控结合,禁止增量。一要坚持属地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要本着“守土有责”的原则,对本辖区内查控违法建筑工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二要加强巡查。要完善巡查工作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定岗定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臵,将新建违法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三要破除违建获利。有些违建者,特别是抢建“隔夜楼”的,就是专门钻政策的空,牟取不当得利。要统一政策,坚决对违建实行“零补偿”,在政策层面上绝不能给违建、抢建者一点好处,让早拆的人得实惠,晚拆的人很被动。四要从严查处。对在建违法建筑,一经发现要立即责令停工,接受处理;对顶风而上继续抢建的,要采取断水断电、证据保存工具、查封施工现场等强制措施迫使其停工,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由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对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页共5页一方面,要刚柔并济,消化存量。各镇(街)要对在建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清理,摸清情况,锁定现状。按照专项行动方案中的分类处理工作指引,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方案,上报市里研究处理。所有参加集中行动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集中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实施方案,绝不能用违法手段查处违法建筑。一方面,要依法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