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电子政务的现状和对策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化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VIP免费

电子政务的现状和对策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化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_第1页
1/6
电子政务的现状和对策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化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_第2页
2/6
电子政务的现状和对策【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化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浅谈中国电子政务再发展的方向与路径--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化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摘要电子政务是信息化发展的成果,但任何技术如果没有法律进行制度保障就将失于无序。本文对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化的进行了简单的分析,重点解释了当前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化存在问题,并提出了适合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化发展的一些建议。关键词。电子政务,法制化,问题,建议。所谓电子政务,即指各种公务机构通过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政务活动方式的变革,提高行政效率,发展民主决策进程,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与结果。其实质为社会信息化大潮中政府服务的信息化,从而得以形成新的信息化的政府管理体制。我国电子政务这几年的发展,从技术层面而言,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方面与西方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差距不大。但是,由于诸多原因,电子政务的软条件建设十分欠缺后落后,尤其是电子政务法制化进程,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显滞后。电子政务发展所需的法制机制很不完善,在目前我国,法律不仅未能成为政务电子化开路的先锋,甚至在很大程度上都在阻碍电子政务的进一步发展。一、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化发展概况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化建设可以追溯到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步计算机安全法规。这一时期,电子政务法制建设以探索为基调。一方面,当时的电子政务、电子化办公并未在国内得到普及和重视。80年代末期,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所开展的办公自动化(oa)工程,建立了各种纵向和横向内部信息办公网络,为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技术奠定了基础。这可以算是我国电子政务的雏形,但其仅仅在国家机关内部构建,远远未达到电子政务“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目标。另一方面,当时的法制环境比其当前更为薄弱,人民的法制意识第1页共6页极为单薄,社会刚刚从文革的动荡中转过来,整个社会的立法工作才刚刚开始。因此,无论是从电子政务发展的角度而言,还是从在那一时期法制化发展的角度而言,90年代的电子政务法制化才刚刚是探索、起步的阶段。1997年,是这一阶段的一个高潮,电子政务法制化建设迎来了一次丰收。5月20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出台,同日,《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颁布,后者有效遏制了当时国内域名被外国投机者大量抢注的现象。5月30日《中国互联网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出台。12月,出台有《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伴随着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的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开始得到初步的建立。但是,透过以上法律文本我们很容易发现,当时的法律制定更多的是在信息技术层面的支持,无论是域名抢注还是信息安全,更多的都是对电子信息技术的法律支持,可以说,在这一阶段,电子政务法制化关注的法律阶位较低。2000年起,是电子政务法制化建设的又一阶段。这一阶段电子政务开始大规模的向各级政府普及,政府门户网站大量出现,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也开始采用电子化服务的方式。这一时期,电子政务法制化建设突显出三个特征。1、高阶法的出台。2004年颁布的《行政许可法》明确了电子政务的方向和原则,使电子政务获得了法律的认可。2005年《电子签名法》的出台,赋予了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法律意义,从而促进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这两部法律,相比较之前制定的法律,都属于高阶法的范畴,在法律运行中,高阶法优于低阶法,从而,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统筹作用。2、法律文本开始显现政府服务定位。电子政务的发展,政府在电子政务过程中也越来越明确自己在信息网络社会中的作用。北京的首都之窗、XX省人民政府网站,其他各地优秀的政府信息门户诸如宁波、深圳等城市的政府网站,都体现出了一站式服务的特点。而随着电子政务朝服务型发展,其相关法律第2页共6页也不断明确电子政务“服务”之本。如《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电子政务的现状和对策我国电子政务法制化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