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项目结构优化合同1合同名称:项目结构优化技术服务合同建设单位:设计咨询单位:2项目结构优化技术服务合同甲方:乙方:项目系甲方开发的综合建筑,为使工程安全、合理、经济,甲方委托乙方对结构施工图进行设计优化咨询服务
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计优化范围1.结构施工图设计结果优化,委托面积暂定万平米,具体范围包括:,面积以审核通过的图纸结构面积为准
第二条设计工期要求1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优化前建筑和结构施工蓝图或电子图纸、地质报告以及结构计算原始计算模型等电子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本项目设计优化意见,供甲方确认(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确认)
设计优化意见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监督原设计单位按设计优化意见,在30日内负责完成项目的结构施工图修改和优化后的出图工作,具体出图时间由甲方与原设计单位确定工作
第三条技术及设计配合要求1
乙方应充分利用自己的研究成果、设计经验和广泛的行业信息,对结构图纸进行优化2
乙方应提供充分依据支持设计优化意见,并负责与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沟通
甲方应书面授权乙方与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提供的设计优化资料和成果文件:1
甲方应提供的设计优化资料1)本项目优化前建筑和结构施工蓝图、地质报告以及结构计算原始计算模型
若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未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供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确认),则乙方可停止本项目设计优化咨询工作,并有权向甲方提出相应索赔
32)本项目设计进度和施工图出图计划,以甲方项目负责人发送的电子邮件为准
若甲方不提供本项目设计进度和施工图出图计划,则乙方不承担延误项目设计进度和出图时间的责任
3)甲方要求的本项目结构设计任务书,与上款资料同时向乙方提供,以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为准(或电子邮件方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