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架梁项目经理薪酬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内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程项目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项目盈利能力,根据局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依据架梁项目生产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和支付项目经理薪酬的分配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薪酬由年薪与项目期绩效奖惩组成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项目经理,班子其他成员纳入考核范围
党工委书记按项目经理的薪酬标准执行;总工程师按项目经理薪酬标准的90~95%执行;其他项目班子成员按项目经理薪酬标准的85~90%执行
第四条实行项目经理薪酬应遵循的原则:1、坚持项目经理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兼顾按劳分配的原则;2、坚持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3、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先考核后兑现发放的原则;4、确保考核实现,超奖欠罚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标准第五条年薪年薪由年基本薪酬、指标挂钩奖罚金组成,即:年薪=年基本薪金±指标挂钩奖罚
一、基本薪金项目经理年基本薪金:14万元/年
二、指标挂钩奖罚金(一)产值指标奖:1
按项目年度计划规模及施工难度确定产值指标系数
完成计划时,以2万元为基数乘以对应系数计算产值指标奖
产值及对应的产值指标系数为:3000万元以下:0
6;3000(含)~4000万元:0
7;4000(含)~5000万元:0
8;5000(含)~6000万元:0
9;6000(含)~7000万元:1
0;7000万元及以上:1
超额完成计划时,再按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的差额的0
未完成计划时,按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的差额的0
(二)资金上缴额绩效1
完成年度资金上缴计划的
超额完成计划时
再按实际完成数与计划数的差额的0
未完成计划时
按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的差额的0
(三)其他挂钩指标奖罚1、安全指标(1)全年无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