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信息公开经验交流材料近年来,市坚持“客观、公正、适时、适度”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行了“三四五”工作法,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全程公开,进一步破除了干部工作的封闭性和神秘化,增强了选人用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
“三”即指操作上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机构人员
指定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和部办公室为干部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每个科室指定专人负责干部信息公开工作,并进行明确分工,干部科负责提供需要公开的信息,部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系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开,干部监督科负责处理干部群众反馈的意见
二是明确公开时限
根据需要公开信息的不同,规定了相应的公开时限,例如,要求干部工作政策要随时公开、选任干部信息要提前公开、选任结果要及时公开等,确保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是明确制度保障
先后建立了预告制、公示制、公告制等干部信息公开制度,保证了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做到常规化和规范化
“四”即内容上实行“四项公开”
一是公开干部工作政策
把“群众希望了解的”和“需要群众了解的”主要内容作为重点,选择《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等政策法规向广大干部群众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明白怎样选人
二是公开选拔职位和职位要求
在每次选拔干部前,将领导班子职位空缺情况、拟推荐的职位情况、任职资格条件等内容公开,让干部群众明白要选什么样的人
三是公开考察事项
在进行考察时,公开考察人选基本情况、考察内容、考察程序、考察组成员、考察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等,落实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大对考察工作的监督力度
四是公开选拔任用结果
干部任用前,要将干部的有关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公开,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无问题再办理任职手续,并及时公布具体任职情况,使干部群众知道选了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