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引进海外优秀人才与智力工作,充分发挥海内外优秀人才“强强联合”的团队作用,提高中国科学院人才队伍的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国内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的发展,中国科学院、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在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共同实施“创新团队国际合作伙伴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为规范计划的实施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围绕“1+10”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结合我院科技布局和学科发展的需求,按照“依托基地,先行启动,择优支持”的原则,创新三期院将组建一批创新团队,由中国科学院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支持。第三条中国科学院与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成立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计划的审批、评估、监督与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负责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务。第二章团队组建第四条由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重大任务和学科建设的需求,部署、组建创新团队,并确定团队依托单位。第五条团队成员一般由5-8位国内相关领域的优秀中青年学者和5-8位在国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位的优秀学者组成。海外成员中华裔学者所占比例不少于2/3。团队成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第六条团队海外成员应具备的条件:1、在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位;2、取得过国际同行公认的重要研究成果,发表过多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3、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创新性构想,并能够带动研究团队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第1页共5页4、与团队的依托单位或团队中的国内成员已经或正在建立起密切的合作关系;5、确保在受聘期间能经常参加团队实质性合作研究,且每年到我院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受聘期间不得在国内其他单位兼职;6、诚实守信、学风正派、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愿意通过合作,促进科学发展。第七条团队国内成员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所占比例不少于2/3。团队的负责人由国内学者担任,负责团队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第八条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基地和相关专业局将拟建创新团队方案报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组建的团队应填写《中国科学院创新团队组建论证报告》。团队拟招聘海外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中国科学院海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第九条由相关科技创新基地、主管专业局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拟组建团队进行论证,团队至少3名海外成员代表和国内成员代表须参加团队论证会答辩。专家组由7-11位相关领域的院内外专家及2-3位管理专家组成,其中院外专家所占比例须大于1/3,专家组名单须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论证通过后的团队由依托单位组织启动,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专业局备案。第十条院每年下半年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运行1年以上的新组建团队运行情况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团队将获得院人才专项经费的支持。领导小组将对团队的研究目标、学术水平、成员资格、国内外成员的合作进展等情况进行评审。未通过的团队经过调整、改进和完善后还可参加下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评审,同一团队最多可参加两次评审。第十一条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和招聘海外知名学者的管理办法》(科发人教字〔2006〕205号),中国科学院“引进国外杰出人才领导小组”将对团队海外华裔成员进行遴选,授予其中3-6名学者中国科学院“海外知名学者”称号。第2页共5页第三章支持方式第十二条通过论证的新组建团队在运行第一年将获得国家外国专家局重点引智项目支持。团队运行第一年度海外成员的国际旅费和在华工作期间生活费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提供资助,资助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按照国家外专局重点项目标准执行,相关费用在批准额度内在院办公厅财务报销。第十三条在项目正常运行满一年、经领导小组评审通过的团队,由中国科学院支持人才专项经费300-600万元(即中国科学院“海外知名学者”专项经费),由科技创新基地支持项目经费200万元,经费由团队统一使用。经费分两次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