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标准化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文件启东新城园林绿化二〇一八年八月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改造工程2建设地点一标段:长兴路(港东路-惠阳路);二标段:江海路(世纪大道-中央路);三标段:灵秀路(港东路-惠阳路)。3建设规模一标段:长兴路(港东路-惠阳路)两侧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改造工程,造价估算25万元,具体按业主单位的具体要求严格施工,最终以实际现场签证量为准进行结算。二标段:江海路(世纪大道-中央路)两侧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改造工程,造价估算28万元,具体按业主单位的具体要求严格施工,最终以实际现场签证量为准进行结算。三标段:灵秀路(港东路-惠阳路)两侧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改造工程,造价估算29万元,具体按业主单位的具体要求严格施工,最终以实际现场签证量为准进行结算。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1、盲道的规范化设置;2、破损人行道修补做法:10cm级配碎石,15cmC25混凝土,3cm1:3干硬水泥砂浆;3、车挡采用管径Φ75钢管,长2米,埋设40cm;4、石墩设置为固定式。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7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8工期要求一标段:长兴路(港东路-惠阳路)两侧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改造工程于9月30日前完工;二标段:江海路(世纪大道-中央路)两侧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改造工程于9月30日前完工;三标段:灵秀路(港东路-惠阳路)两侧人行道零星修补、盲道的规范化改造工程于9月30日前完工。9招投标方式在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审计核定价下浮8%,提供可供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10%)】的前提下(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根据下浮率最高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市政资质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详见资格审查标准)12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13投标保证金额各投标单位需缴纳30000元人民币作为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可以参与本工程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同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可中一个标段),企业必须公对公转账,并提供银行进账单,待本次招投标结束中标公示期满后,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已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则自动转换成工程履约质保金。投标保证金请于14投标文件份数报价单一份(密封),资质原件一份(用于现场审查),资质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递交公司)15工程结算标准最终以审计核定价为准,该工程参照新城园林公司文件相关规定: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可供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10%),工程下浮率为中标下浮率。16评标方法在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审计核定价下浮8%,提供可供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10%)】的前提下(下浮率报价不得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根据下浮率最高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7投标报名地点截止时间:2018年8月20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启东新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18开标开标时间:2018年8月20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启东新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19工程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期满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换成该工程的履约保证金20施工合同的签订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无异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如不按约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方可废除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1特别提醒:1、投标时,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签字,如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不到场签字,将不接受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2、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以上三个标段的资格后审及投标,若投标单位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后,可继续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但不得继续中标,继续中标的话则中标结果无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