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安置塔吊施工方案一、编制依据二、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市广陵区江都北路东侧、五台山路(现为万福路)北侧,属于联发君悦华府三期项目(A地块),总建筑面积为82664
66㎡,其中人防总建筑面积11634
81㎡,含人防建筑面积8814
人防工程包含A11#、A12#、A14#、A15#、A16#楼单体工程中的地下室部分,其单体工程均为地下一层,地上17层
本工程基础形式均为管桩筏式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
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35P6抗渗混凝土
三、塔吊位置选定三期项目南侧三栋楼A10#、A11#、A12#楼,紧挨着联发君悦华府一期工程,且一期工程已建并有部分业主已入住,在塔吊选定安装位置时,不得不考虑塔吊身与一期各栋号间的距离,避开塔吊臂长碰撞已建栋号
经查看总平面定位图可得知,距离A10#楼最近的已建栋号为A7#楼,其净距离为45
56m,且A10#楼不在人防围,其北侧宜可考虑塔吊安装位置,由此A10#楼塔吊安装位置可选定在人防工程围以外
距离A12#楼最近的已建栋号是一期A9#楼,其近距离为47
34m,可以满足塔吊运转半径,无需将塔吊安装在人防工程围
距离A11#楼最近的已建栋号是一期A8#楼和A7#楼,其净距离分别为31
87m、40
09m,另A11#楼三面环绕人防工程,若将A11#楼的塔吊定位在三期人防围外,仅有其南侧场地可以利用,但由于A11#楼距离A7#、A8#楼较近,净尺寸无法满足塔吊作业半径,会导致塔吊的大臂与A7#、A8#楼楼身相碰撞,不符合相关规要求
综上所述,A11#楼塔吊定位无法避开人防,需要在人防工程施工中预留施工缝,待主体施工完毕塔吊拆除后再对预留部分进行二次施工
四、塔吊定位4
1、塔吊平面定位本工程A11#楼选用QTZ-63型塔吊,其臂长为50m,最大允许安装高度为200m,计划安装高度为60m,定额起重力矩为40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