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实施等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六政办〔2010〕88号【颁布时间】2010-6-18【实施时间】2010-6-18【正文】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实施等办法的通知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六政办〔2010〕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六政〔2010〕4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实施办法》、《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激励引导机制实施办法》、《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监督约束机制实施办法》、《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责任落实机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六安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实施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逐步实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精细化、数据查询智能化、信息处理网络化目标,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六政〔2010〕48号)和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在六安市开展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精细化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农发综〔2010〕32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反馈机制建设,应坚持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实时监管、辅助决策,操作简便、实用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息反馈机制建设,以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利用现代计算机网络技术,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进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为领导决策、监督检查、绩效考评提供依据
第二章信息反馈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反馈是指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数据查询等功能模块,实现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