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我市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与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调查报告汇编关于我市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进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快速进展,种粮大户、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粮食生产主体已成为转变粮食生产方式,促进粮食生产,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
市粮食局近期成立了5个调研组,分赴19个乡镇办,围绕各类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进展现状开展调研
当前我市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土地因素
一是土地流转手续不法律规范
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大多仅有口头协议,未按程序办理流转手续,导致土地租赁、使用关系混乱,矛盾较多
二是土地流转不及时
农民守地意识较强,思想观念陈旧,担心土地流转后丢失,流转双方难以达成有效协议
三是土地流转期限短而不稳定
农户观望思想严重,导致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难以有长远打算,稳定性较差,短期行为明显
二、政策因素
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只知道国家大力提倡土地流转和机械化种植,对具体政策的落实、项目资金的支持知之甚少,前两年我市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在种子、农药、化肥等方面有一定的扶持,目前政策扶持力度有所减弱,部分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运转举步维艰
我市最大的民营稻米加工企业****米业有限公司,创建于XX年初,是唯一一家集种植、生产加工、收购、销售于一体的企业,XX年流转土地4100亩,没有任何政策扶持,且融资渠道狭窄
三、管理因素
专业合作社管理不法律规范,合作社成立随意性大、结构松散、管理简单粗放;有的合作社就是3—5个人自发组成,抱有短期行为思想,没有长远规划;有的内部管理不健全导致无法正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常运营
我市最早成立且有一定规模的铁门兴农合作社,由于内部管理不善,形成亏损10余万元,导致合作社无法运营,不得不进行清算重组
四、效益因素
目前,我市合作社进展处于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