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汇编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对我市农产品产、加、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前做好有针对性的应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应急工作原则总原则:农产品质量安全异常问题应急工作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监测、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市农业局统一领导和指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异常事件的应急工作;局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异常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准备,根据需要建立应急预备队,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一旦发现农产品中毒事件,要做出迅速反应,实行果断措施,及时控制事件的蔓延,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3、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预报。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提高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指导广阔农民群众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做到防控结合,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应急工作机构第1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为确保我市农产品安全,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组,由农业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的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与应急事件处理、督查管理等工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三、应急工作措施在做好我市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监管工作的前提下,要做好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措施,确保我市农产品无任何隐患。1、认真做好农产品环节事件的应急处理。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一旦遇到农产品生产药害或中毒事件发生,要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奔赴事发地点,认真查看现场,及时讨论制定解救途径和措施,确需到医院治疗的,抓紧时间联系就近医院,确保人民生命安全。2、认真做好销售农产品环节时间的应急处理。在销售环节中,如遇到农产品质量问题,发现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并采样送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属质量问题,将追究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销售者的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3、认真做好农产品消费环节时间的应急处理。在农产品消费过程中,如遇消费者中毒事件的发生,将根据程序严格查处,根据情节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最究其刑事责任。第2页共5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下达《20**年度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承担单位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承担定量检测的抽样、检测任务,承担快速检测工作的检测任务;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配合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开展定量检测抽样,承担快速检测的抽样任务。快速检测抽样任务分解由市农产品食品检测中心商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确定。二、监测方式及对象(一)定量检测。对本市蔬菜、稻米、畜禽产品、水产品及土壤、水、饲料等进行检测,判定农产品是否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定量检测抽样程序符合监督抽查要求的,不合格检测报告作为行政执法依据。1、产地环境。对本市种植业(蔬菜、稻米)、畜禽、水产等种植、养殖基地(大户)进行产地环境抽样监测,包括土壤(蔬菜土壤、稻米土壤)和水质(蔬菜灌溉水、稻米灌溉水、水产养殖水、畜禽饮用水)等进行抽样监测。2、饲料。对本市畜禽、水产养殖基地(大户)以及饲料经营部的畜禽(渔)饲料进行抽样监测。3、食用农产品。对本市重点种植生产基地(种植大户、标准园)、大田作物生产基地(种粮大户)、水产养殖基地(养殖大户)、畜禽养殖基地(养殖场)等的蔬菜、稻米、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