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包含晚育津贴或奖励假津贴)申领提交材料申领生育津贴和护理假津贴办理方法公司职工申领生育生活津贴或护理假津贴,应于分娩、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出院后3个月内办理,发放津贴时间为提交资料后的4-5个月,所需提交的资料如下:一、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3.《参保单位账号表》注: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医学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二、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身份证》原件。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