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农村小额保险工作方案与农村改厕项目管理工作方案汇编农村小额保险工作方案为进一步统筹城乡人身保险业务进展,缓解我县农村保险供给不足问题,扩大农村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业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进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29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进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2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提高认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面对农村家庭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主要针对农民最迫切的意外身故,疾病身体故和意外医疗风险开展的保险业务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参保理赔手续简单等特点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防范和化解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进展的风险,是“新农合”和“新农保”的有力补充,有利于完善农村的灾害救助体系,保护农民积累的财宝免受自然灾害冲击,万一发生事故后,财务风险能得以转移,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二、实施时间每年一次
20**年集中收费时间20**年2月1日至20**年2月29日,保险期限为20**年3月1日至20**年2月28日
三、参保原则、保险费、保险期间、对象、险种、保险金额和方式(一)参保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公司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
第1页共6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保险费和保险期限
按户收取2-5人,每户100元,6人以上每户200元
(如一户只有一人的情况,需由当地村委会出具证明);61岁-90周岁按人收取,每人每年50元(每人购一份,多投无效)
(三)参保对象
户籍在我镇出生满30天至90周岁身体健康的农村村民或居民
(四)参保险种
参保险种为国寿农村小额团体意外损害保险,国寿农村小额团体定期寿险《a型》和国寿附加农村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三种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