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人大、人大代表、政协的职能公民的权利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指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有行为、年龄、国籍、政治方面的条件
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是相对的
是指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
但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二、人大的权利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大会i
省、自治区、直辖市享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ii
其他享有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三、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权:依照法定程序对政府机关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四、政协的职权政治协商
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就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批评,提出建议
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延伸和拓展
参政议政不是执政
第二篇: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的职能热动121207120XX9林峰第1页共13页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以及其他一切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一切权力
中国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全国人大是我国国家立法机关,实施国家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