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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股份公司于2010年4月注册成立并进行生产经营,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食用油生产销售,该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010年纳税调整后所得额为-52万元
2011年度有关资料如下:万元;销售免税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2000)销售应税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万元
3000万元;免税产品成本为4000(2)应税产品销售成本万元
1000万元;免税产品税金及附加200(3)应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万元
50万元,其中广告及宣传费(4)销售费用3000万元
2600万元
2005)财务费用(
119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30万元(6)管理费用万(7)取得投资收益40万元,其中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30万元
元,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10万元、违约金50万元,其中公益性捐赠支出)营业外支出800100万元、非公益性捐赠(8万元
20支出)资产减值损失(9万元,为本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分800(10)全年提取雇员工资1000万元,实际支付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提取120别按工资总额的2%、2
5%的比例提取
全年列支职工福利性支出万元
2025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工会经费计提并拨缴公司的期间费用按照销售收入的比例在各项目之间分摊
假设除上述资料所给内容外,无
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2011年的会计利润1
该公司年准予税前扣除的期间费用合计金额(包括免税项目)2
该公司20113
该公司年纳税调整增加额2011该公司2011年纳税调整减少额4
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
该公司2011-1
200+50)-(4000+1000)(-解析:会计利润=(12000+3000)(万元)+40-800-200=4400(300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