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运输合同托运方(甲方):承运方(乙方):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汕头市海滨长廊填海工程项目土石方运输作业事宜,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工程内容及施工期限由乙方负责汕头市海滨长廊工程项目土石方货品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当的运输量按合同推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施工期三年,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拟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规定,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派、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应保障乙方随工程进度最少一百五十台车参加施工
第二条工程承包运输价款1、单价以本工程单趟运距为43公里,按每吨元人民币计,每超一公里每一车加14元
以双方共同核算实际路程为准
2、每次结算以计量验收单为准,每天以现金结算
第三条工程结算方式工程开工后,每天结算当天运输量的运输款,并于第二天将工程款一次性全部付给乙方,乙方车辆进入现场后,并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柴油,柴油单价按市场价每升下浮0
从每次运费中扣除
(注:第一天的柴油由乙方加)第四条运输质量和安全甲方确保运输道路、取土石方装卸土石方的畅通,负责协调交警、公路管理等执法部门的道路执法,但不承当由于乙方司机交通违章而造成的人身与财产损失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毕土石方运输任务
乙方在推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
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运输管理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恪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
主动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
2、乙方应当准时、保质、保量完毕土石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甲方负责,食宿费用自理,车辆停放场地免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