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工作保密合同甲方: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即将开展的顾问工作,乙方将直接接触甲方经营、财务等商业机密,为更加好的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资料、数据等。二、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1、乙方在合作期间所理解和掌握的有关甲方业务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确保在合作期间及合作合同终止后,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组以外人或公司泄露、披露、出卖等,也不得用于合作业务以外的其它任何用途,以谋求利益;2、本合同称的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全部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商业情报和信息,具体涉及但不限于甲方所获得和掌握的创意图纸、蓝图、实验成果、实验统计、生产计划、技术资料、数据、工艺、配方、样品、客户名单、销售资料、财务报表、管理诀窍、经营方略以及多个备忘录的原件和复印件等;3、若乙方在合作期间及合同终止后,违反上述规定事项的,应当向甲方承当对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额为人民币。三、若乙方违反此合同,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咨询服务合同。四、本合同作为上海市x(集团)总公司与上海x公司订立的咨询服务合同书(编号:ZG002)的附件,其使用期限与咨询服务合同一致。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盖章)(盖章)代表: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