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工程土方外运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二月一日目录未找到目录项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XXXXXXXXXXXXX工程,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现在,现状场地内地面标高为10
74m,场地周边未堆填部分(基坑外侧)地面标高约为9
2m,西南侧局部约12
场地内拟建建筑物+0
00m标高相称于绝对标高为11
2m,设一层地下室,地下室底板面标高为-6
100m,底板厚400mm
现场西北角暂不开挖,预留土方16000立方米,外运土方约90000立方米
二、合用范畴:本监理实施细则,合用于XXXXXXXXXXXXXXXXX工程土方外运的监督与管理
三、编制目的为确保有效控制施工单位土方外运,特编制此监理细则
四、编制根据1、施工承包合同文献及投标文献
2、委托监理合同文献
3、本工程监理规划
4、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
5、广州市及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五、土方外运监控原则:1、严格按照“一不准入、三不准出”进行监控
2、严格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定及学校规定外运时间进行监控
六、监理工作流程:1、准备阶段控制:1)、检查施工单位与否已办理《余泥渣土排放证》,检查土方外运合同及外运单位资质
审查施工单位《土方开挖外运施工方案》
2)、检查施工单位与否在工地出入口设立洗车槽和洗车设施及安排专门监督人员负责运输车辆的出入管理
2、外运阶段控制:1)、根据广州市有关规定以及学校规定,严格控制土方外运车辆进场及停止外运时间
2)、根据“一不准入、三不准出”原则
不允许无《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车辆进入建筑工地,不允许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驶出工地
3)、采用巡视监理,监控土方外运车辆在校内限速行驶
4)、每日土方外运结束后向业主报告当天土方外运状况,若发现外运单位有违规行为当即制止、下达监理工程师告知单并及时向业主及有关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