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会计准则与公司会计准则的区别一、导言《公司会计准则》自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畴,通过几年的运行,较好地实现了新旧转换和平稳过渡,已经被上市公司等为主的公司群体接受,但在我国小公司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有关资料统计,在全部477万户公司中,小公司数量占97
11%、从业人员占52
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
34%、资产总额占41
97%,加强小公司管理、增进小公司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
《小公司会计准则》的颁布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构建完毕的基本标志,它意味着我国的总体会计改革已经完毕了从会计制度为核心的规范体系向以会计准则为核心规范体系的重大转变
《小公司会计准则》与《会计准则》共同形成了我国公司会计界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但是《小公司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准则》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差别
本篇论文重要叙述的就是两者的区别
二、《小公司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准则》的不同(一)合用范畴的不同1
《小公司会计准则》的合用范畴《小公司会计准则》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公司(不涉及以个人独资及合作形式设立的小公司)
符合《小公司会计准则》规定的小公司,按照制度规定能够选择执行《公司会计准则》
《公司会计准则》的合用范畴《公司会计准则》的合用范畴,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公司,以及金融保险公司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含公司),执行《公司会计制度》
从《小公司会计准则》的规定看,符合《小公司会计准则》规定的小公司也可执行《公司会计准则》
(二)会计科目设立的不同11.资产类科目(1)货币资金小公司会计准则》中,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外,可设立“备用金”科目,取消其它货币资金下属的固定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