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劳务分包合同项目名称发包方(甲方):分包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发包人委托分包人承当项目的设计及有关技术服务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该项目设计深度和原则必须达成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设计原则的规定
第一条本合同订立根据1
1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和地方有关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根据2
1《工程设计合同》2
2业主提交的基础资料、政府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
3国家和地区现行的有关规范和原则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项目分包工作内容及范畴商定按《工程设计合同》内容执行,并完毕设计费收取工作
第四条分包人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献的规定及时间4
1分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商定的技术规范、原则进行设计,并订立图纸设计人、校对人及会签栏,且对设计文献质量负责
2分包人应将施工图开工前的最后方案提交发包人经有关专业审查人审查(只针对规范提出技术问题)通过后方可拟定方案
3分包人在施工图(初设)阶段,应对完毕后的设计文献进行自查并提交发包人经有关专业审查人审查通过后方可出图、盖章
分包人对设计文献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分包人回绝修改、补充的或分包人所做的修改、补充仍然达不到规定的,发包人能够解除合同,并规定分包人赔偿损失
4施工图后期技术问题解决由分包人负责执行,未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分包人不得私自修改图纸及发出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技术文献,由此产生的后果分包人自负,发包人有权解除合约并规定分包人赔偿损失
施工图(初设)完毕后,如遇重大图纸变更需另行收取审查管理费用
5图纸打印、晒图及底图保管由分包人负责,并应提供一套最后版(经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蓝图供发包人存档(含电子幅员纸及勘察报告、技术变更、工程洽商等技术文献)
分包人应提交两份工程设计合同给发包人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