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买卖合同出卖方(甲方):合同编号:买受方(乙方):第一条标的物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旧锅炉DZL42-1.0-AⅡ详见附表累计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第二条质量原则:国标制造,行业原则安装。甲方负责办理有关部门的一切手续并承当有关费用。并承当因无法办理的手续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第三条甲方将设备送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待乙方将设备款项支付于甲方时,设备的全部权转移至乙方;乙方收到设备并验收合格以前所产生的运输、仓储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当。第四条标的物交付时间:乙方电话告知,地点:xxxxx区。第五条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甲方自行解决运输方式及费用。第六条验收办法:按照订货合同验收,使用功效在第一实际采暖期验收。第七条保修期限及方式:第一种实际采暖期内,免费维修,壹小时内到场,如因设备故障不能修复,甲方免费更换。后续采暖期有偿维修。运行后如达不到正常供热效果,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需维修改造,所产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当。第七条结算方式: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叁万元,提货时付设备款柒万元,货到现场开始安装付叁万元。其它费用待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有关手续后付,质保金肆万元,第一种实际采暖期验收合格后付清。第八条违约责任:在乙方土建工程含有的条件下,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按已付款项的每日5%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它违约责任,按本合同商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第九条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其它商定事项:土建、水、电由乙方负责施工,水电甩头到锅炉房内。其它由甲方负责。出卖方:买受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订立地点:订立地点:订立时间:订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