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确保委托担保合同编号:确保人(下列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委托确保人(下列称乙方):天津市北大资源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邮编:电话:鉴于乙方与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下列简称承包商)就天津市北大资源置业有限公司观澜御景庭苑B地块(观澜御景庭苑二期)项目(施工)工程于年月日订立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列简称主合同),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同意为乙方以确保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本合同所称工程款支付担保是指甲方为乙方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确保,确保乙方推行主合同商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
本合同所称主合同商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商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第二条确保范畴、确保金额及确保方式甲方为乙方提供确保的范畴是主合同商定的工程款的10%,确保金额最高不超出壹仟柒佰贰拾伍万零壹佰陆拾柒元柒角整(大写),币种人民币
甲方在乙方发生下列情形时承当确保责任: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商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在确保范畴内承当连带确保责任
第三条承当担保责任的形式甲方承当确保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乙方未按主合同商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甲方在确保金额内代为支付,即支付总额不超出人民币(小写)17250167
70元,甲方在代为支付前应经乙方书面同意方可支付
第四条确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商定的工程款支付之后来90日内,即至年1月9日止
第五条甲方的追偿权甲方按照本合同的商定承当了确保责任后,即有权规定乙方立刻偿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涉及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诉讼保全费用等费用)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收到乙方支付的担保费后3个工作日内签发保函
二、乙方如需要变改名称、经营范畴、注册资金、注册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