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幼儿的在园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的解决方法》规定,经幼儿园商议决定特制订下列规定,望家长恪守执行
一、无特殊因素,幼儿一律应在本园规定的时间入园、离园(早上7∶40入园,下午4∶30接孩子离园),幼儿在入园、离园时,家长应当与当班教师当面交接,家长不得随意委托别人接送幼儿,不得委托未成年人接送幼儿,更不能让幼儿独自入园、离园,否则,后果自负
二、家长应在孩子入园后将孩子的一切有关信息与老师进行沟通,不得隐瞒任何有关孩子健康问题的状况,如孩子有癫痫、高热惊厥、心脏病等特殊病情的,家长必须用书面形式阐明状况并如实告诉带班老师
三、严禁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弹珠、烟花爆竹、玻璃等危险物品入园,家长应经常检查幼儿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如以此引发的后果家长自负
四、家长应勤给幼儿剪指甲,教育幼儿不在园内乱扔果皮、纸屑、爱惜公共财产,培养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
五、为了便于幼儿园管理,家长半途不得来园探视及接走幼儿,如有特殊状况,家长必须事先和老师联系
六、为安全起见,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孩子的着装应简洁舒适、便于运动
幼儿在园期间最佳不带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
七、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及其它吃的食品到园,更不能在流动摊位上给幼儿买零食吃,如吃了家长提供的零食而引发的事故,由家长自负
八、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由家长本人亲自接送,教育孩子过公路要靠右行走,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恪守交通规则,若在途中出现安全问题,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责任自负
家长要文明有序来园接送幼儿,如:不大声说话、不穿拖鞋、不随处吐痰等,给孩子树立“好的楷模”
放学后,如果家长带孩子在园游玩,看护好孩子,如发生事故应由家长负责
九、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如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