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工程名称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土建08标交底部位施工现场分项工程/工种名称:消防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者必须到指定的吸烟处吸烟,烟头必须熄灭。2、未获得动火审批,任何人不得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要持证,有动火审批,作业点有灭火器,有看火人,人离火灭,全部动火点周边10米范畴内无易燃易爆物品。3、宿舍内任何人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外接电器。4、现场、生活区、仓库等配备的消防器材除紧急状况下(有火灾事件)使用外,其它时间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私换位置和破坏消防器材。5、消防通道(现场、楼梯、楼与楼之间)任何人员不得堆放任何物料。6、由于用电引发的火灾,必须先切断电源后,再实施灭火方法。7、生活区、现场发生火灾,必须先疏散人员,再进行有效灭火和救援。8、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时更新,确保完整好用。10、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焊工不理解焊、割现场周边状况,不得进行焊、割。3)焊工不理解焊件内部与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4)多个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5)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用切实可靠的安全方法之前,不准焊、割。6)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7)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方法之前,不准焊、割。8)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9)在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搞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用有效的方法之前,不准焊、割。10)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12、施工现场用电,应加强电源管理,避免发生电气火灾。交底人:年月日接底人:年月日注: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与各工种交底均用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