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顾问聘任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为高级顾问达成合同内容以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一、聘任岗位。甲方聘任乙方担任我司的高级顾问,提供专业咨询、策划、项目开展等专业技术服务。二、聘任时间。为期一年,自10月1日开始起算至年9月30日止。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订立。三、聘任酬劳。甲方每月支付元作为乙方的顾问费,并每月支付的午餐补贴券给乙方。四、保密责任。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乙方除了推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当下列保密义务:(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恪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推行与其工作岗位对应的保密职责;(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公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涉及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它组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别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它商业秘密信息;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当犹如任职期间同样的保密义务和不私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因素离职;五、乙方在任职期间应当恪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六、争议的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推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绍兴市仲裁委员会,依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含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签章)(签章)订立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