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北分区28号地块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项目(Ⅰ标段)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施工单位: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日期:8月15日湖州市北分区28号地块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项目(Ⅰ标段)工程――――――安全生产原则化自评报告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湖州市北分区28号地块棚户区(城中村、危旧房)改造项目(Ⅰ标段),位于湖州市北分区28号地块A区。共8个单体(地下室、A1#、A2#、A3#、A4#、A5#、A6#、A7#楼),总建筑面积94846.68平方米,框剪构造,±0.000相称于黄海标高4.500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8292平方米,1层,高度4.3米;A1#楼建筑面积为21125.59平方米,32层,总高度97.85米,层高:夹层、架空层、二层为3.150米,其它层高均为2.9米;A2#楼建筑面积为7473.45平方米,13层,总高度42米,层高:夹层为2.8米,架空层为3.0米,其它层高均为2.9米;A3#楼建筑面积为7471.21平方米,13层,总高度42米,层高:夹层为2.8米,架空层为3.0米,其它层高均为2.9米;A4#楼建筑面积为10043.11平方米,18层,总高度56.5米,层高:夹层为2.8米,架空层为3.0米,其它层高均为2.9米;A5#楼建筑面积为11624.05平方米,18层,总高度57.6米,层高:夹层为2.8米,架空层为3.9米,二层为3.5米,其它层高均为2.9米;A6#楼建筑面积为10917.94平方米,17层,总高度54.7米,层高:夹层为2.8米,架空层为3.9米,二层为3.5米,其它层高均为2.9米;A7#楼建筑面积为7611.85平方米,18层,总高度57.6米,层高:夹层为2.8米,架空层为3.9米,二层为3.5米,其它层高均为2.9米;总工期为900天;±0.000相称于黄海标高4.500m。建设单位:湖州市民生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湖州市中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浙江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浙江省地矿勘察院本工程于1月6日开工,于1月30日竣工,工程施工至今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二、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总结1、明确工程目的。(1)安全目的:“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原则化工地”。(2)质量目的:确保工程竣工一次交验合格率100%。(3)环境目的:文明施工、创优美环境,防止或减少可能随着的环境影响及施工噪音,污废水排放、固体废弃物管理等达成国家和地办法规规定。(4)扬尘治理指标:施工现场围挡设立100%;施工现场砂土、材料遮盖100%;重要道路硬化100%;拆除工程洒水100%;运输车辆冲洗且密闭加盖100%;暂不开发场地绿化100%;外架密目式安全网设立100%;土方作业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不大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构造施工阶段、安装装饰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不大于0.5m。2、建立组织机构和确保体系为了实现上述目的,项目部建立了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构成的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领导小组,并将各施工现场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图进行上墙管理。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设立了安全文明施工确保体系,严格执行JGJ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认真贯彻《浙江省建筑安全原则化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健立健全贯彻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格管理贯穿施工全过程。同时项目部建立浙江省统一的安全管理台帐,安全台帐的内容统计齐全。3、安全管理工程中标后,公司领导对该项目极为重视,并多次亲临现场进行检查。项目部以工程目的开展工作,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从公司和公司内部职能科室、公司和项目部、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层层订立了安全生产目的责任书,实施安全生产目的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分工明确,对责任目的和负责人实施考核和奖惩制度,责任上墙。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状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盖章后后方可组织实施。各分部分项及各工种施工作业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对各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不同类别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各班组开展班前三上岗和班后下岗检查工作,定时开展安全讲评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