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竣)工与工程验收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及合用范畴(一)为加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规范竣工验收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方法实施细则》等高速公路竣工验收规范、行业原则,结合工程实际状况,制订本方法。(二)本方法合用于高速公路建设的各标段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表格见公司《竣工档案编制实施细则》中附表。(三)本方法所指的竣工验收管理涉及:交工验收管理及竣工验收管理。第二条组织机构(一)公司成立竣工验收管理领导小组。(二)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为小构组员。(三)为做好交工验收前各项准备工作,各参建单位要对应成立本单位竣工管理组织机构。第三条验收根据(一)同意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同意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献。(三)施工许可证。(四)招标文献及合同文本。(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献。(六)公路工程技术原则、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第二章交工验收管理第四条交工验收含有条件(一)合同商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毕,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原则》及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达成合格及以上原则。(三)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状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成果满足合格规定。(四)质量监督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中需整治的问题已全部解决完毕。(五)档案文献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毕“公路工程项目文献归档范畴”(不含缺点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顿及归档工作。(六)各参建单位完毕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合同段工程竣工,经监理验收评定合格,施工单位提交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公司核查。(二)公司核查交工验收申请资料,必要时可委托有对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组织交工验收,检查重要内容:1.检查合同执行状况。2.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3.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4.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涉及重要产品的质量抽(检)测报告。5.核查工程竣工数量与否与同意的设计文献相符,与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6.对合同与否全方面执行、工程质量与否合格做出结论。7.按合同段分别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评价。(三)交工验收合格后,按与*省人民政府订立的《**高速公路特许权合同》及时完毕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第六条交工验收过程实施交工验收工作由公司负责,由上级主管部门、接管养护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参加,构成交工验收领导小组,下设若干检查小组负责对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防护工程、沿线设施等部位进行检测、检查。各单位重要工作:(一)施工单位完毕合同商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查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二)监理单位参加交工验收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申请资料,协助公司检查施工合同执行状况,并接受公司对监理合同执行状况的检查,重要工作:1.按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根据审查状况及工程质量评定成果,对与否同意交工验收订立意见。2.按工程验收方法等规定完毕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归集整顿工程监理资料、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3.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合同段交工结帐单,并在规定时限内签认合同段交工结帐证书,报公司审批。(三)公司负责组织交工验收,重要工作:1.核查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2.按“公路工程项目文献归档范畴”检查各参建单位竣工文献收集、整顿、归档、移交工作。3.公司对若干合同段竣工时间相近的项目,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可按合同商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4.项目验收合格后,及时完毕“公路工程交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