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组建售电公司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新成立的配售电公司如何才干拿到这个电力业务许可证核发(供电类)呢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什么流程
一、售电公司分三类售电公司以服务顾客为核心,以经济、优质、安全、环保为经营原则,实施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激励售电公司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和用电咨询等增值服务
同一供电营业区内能够有多个售电公司,但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经营权,并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同一售电公司可在多个供电营业区内售电
发电公司及其它社会资本均可投资成立售电公司
拥有分布式电源的顾客,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节能服务公司等均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
二、设立售电公司的准入门槛考虑改革早期配套政策、监管机制和信用体系尚有待持续完善,为哺育合格的售电主体,保障改革有序推动,应设立必要的准入门槛
改革早期,准入门槛的设立不适宜过低,确保其含有从事售电业务相适应的财务、技术、人员等条件
售电公司准入资产设定一定的水平,是为了防备改革早期售电市场的风险
从国外售电侧放开的经验来看,售电公司均需通过注册,在市场中应遵照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售电市场规范运行
综合各方意见,《有关推动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适宜提高售电公司资产水平,并明确不同资产水平对应的年可售电量规模
能够通过一段改革实践后再进一步深化和细化准入机制
三、售电公司的资产规定四、售电公司组建程序按照简政放权的原则,《实施意见》对售电侧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作了创新性安排,这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的一种亮点
准入机制方面,将以注册认定替代行政许可的准入方式,以减少行政成本,实现有效监管,提高工作效率,重点是“一承诺、一公示、一注册、两备案”
五、电网公司参加竞争性售电业务,如何确保售电公司间公平竞争
〔〕9号文提出多途径哺育市场主体,并未严禁电网公司参加市场化售电业务
从国际经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