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飞云中心区第一期道路工程(东龙路、飞龙路、南都路电力管道工程)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瑞安市振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年月日各位领导、专家:您们好
我代表瑞安市振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向各位领导作瑞安市飞云中心区第一期道路工程(东龙路、飞龙路、南都路电力管道工程)的施工状况报告
本工程自2月19日开工以来,经各参建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项目部完毕了工程承包合同内及变更图纸上的全部施工内容;我项目部对已完实体工程及施工验收统计进行了自检,并邀请监理单位进行复检,均检查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完整,安全和重要使用功效核查成果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观感质量好
现已含有验收条件,敬请各位领导、专家检查、验评和指导
下面就本工程的施工过程及质量自评状况向各位领导和专家作简要的报告:一、工程概况:1、项目参建单位(1)建设单位:瑞安市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2)规划单位:瑞安市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3)设计单位:杭州城乡建设设计院(4)监理单位:浙江天正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施工单位:瑞安市振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6)质量监督单位:瑞安市市政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2、工程合同总造价为3577283元3、工程概况介绍本工程系配合瑞安市飞云中心区南都路工程(104国道~瑞平路)工程建设的电力管道工程,全长约900m,根据电力规划及有关设计规定,以道路平面、纵断面及横断面设计为根据,在设计道路上埋设10kv电力管道,并间隔约150m及各交叉路口设立横穿预留管及预留井
根据道路管线综合设计,电力主管布置在道路中心线东侧18
5m处人行道下,与其它管道的净距规定详《电力管道和其它地下管线及建筑的最小净距表》
为便于此后接管,结合规划路网,每隔一定距离对多个管线进行了横穿预留
现已按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符合设计规定
人行道下主干管采用ф200PVC-C管×12+ф110PV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