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承诺书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贯彻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提高参建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本项目就文明施工管理作出下列承诺:一、本项目建立以(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若主体施工单位未拟定,在桩基施工时,以.(桩基)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其它各参建单位配合的扬尘治理、工地保洁的责任体系。桩基施工结束后,土方开挖前建设单位确保及时明确一家主体施工单位为总负责单位,重新订立本承诺书,并牵头做好交接,同时报我站备案。二、总负责单位的职责管理范畴1、按规定设立围挡,建立门卫制度,设专人管理,实施封闭施工管理,并对围挡的完好、清洁状况进行巡视检查。2、按规定设立车辆冲洗装置、配备冲洗设备,安排专人对场内进出车辆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3、对施工作业范畴内的场地采用降尘方法,当场地内多家单位施工时,对场内公共道路部分实施清扫、保洁,采用洒水降尘方法。4、按规定做好现场出入口的门前三包保洁工作。5、当主体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为总负责单位时,负责对本工程项目收尾阶段及配套工程施工的文明施工管理。三、有关单位责任商定1、本项目拟定建设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责任单位,其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总负责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责任单位,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监理单位为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责任单位,项目总监为第一负责人。2、建设单位确保文明施工方法费用的投入,并及时支付总负责单位有关管理费用为元。3、总负责单位确保文明施工方法费用的足额使用。4、监理单位对文明施工管理状况加强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规定总负责单位进行整治,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总负责单位不及时整治的,向监督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四、具体工作方法1、施工现场围挡沿工地四周持续设立,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不留有缺口;围挡高度不低于1.8m;车站、广场以及市区内影响市容景观的施工现场的围挡不低于2.5m,最高不超出3.5m。2、严禁靠围挡外侧堆放泥土、砂石等散状材料以及脚手架钢管、模板等,严禁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3、工地出入口设立符合原则的冲洗台,配备高压冲洗设施,并建立完善的车辆冲洗制度,建立车辆冲洗台帐,拟定专人负责保洁,全部车辆的车轮及挡板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4、工地出入口处及重要道路应进行硬化解决,定时采用洒水或喷淋方法,并有专人对路面进行清理,必要时租用洗尘车对工地道路以及门口周边较多的粉尘进行清理。5、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6、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不能及时完毕清运的,应当在施工现场内设立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用围挡、覆盖等防尘方法;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用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方法。五、文明施工管理的其它商定1、2、3、建设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监理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扬尘治理总负责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年月日